北工职院图书馆借书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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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2-20
为加强借书证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借阅秩序,维护广大读者的利益,杜绝学院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办法。
一、借书证的办理
1、校园一卡通具有图书馆借书证功能。北工职院在编的教职工和在校的学生,均可按学院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并成为北工职院图书馆的正式读者。
2、正式读者借书证有效期,学生读者与其学制年限相同,教师读者为长期。
3、院外读者办理借书证,需经学院批准办理(临时)一卡通后,再办理借书证手续。
二、借书证的使用
1、北工职院图书馆借书证是读者进入本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
2、各类读者利用图书馆的权限由流通部依据不同读者身份确定。
三、借书证挂失及补办
1、读者对借书证要妥善保管,不应随意乱放。读者借书证遗失后,应立即到一卡通中心挂失,并申请补办;
2、借书证挂失前所借图书均由借书证所有人承担责任;
3、读者补发新证后,原证自动停止使用,若卡中数据存在涉及文献借阅方面问题,请到读者服务部查询更正。
四、验证及离校
1、为加强借书证管理,避免给丢失借书证的读者和图书馆双方带来损失,本馆将不定期查验借书证。未经查验的借书证自动失效。
2、读者离开学校时(包括毕业、休学、退学、出国、进修结业、工作调动等),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离校手续单来馆办理归还图书和借书证注销手续,并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借书证所有者逝世后,人事部门在发放抚恤金之前,先由其遗属到图书馆办理还书手续。
3、读者离校时如不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还书退证手续,由主管单位或担保人负责追回图书或赔偿。
五、违规处罚
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借书证,一经发现即扣留该证,予以停借处罚,并通报批评。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