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工职院图书馆资料室管理细则
情报资料建设是图书馆工作重要内容之一,管理工作必须面向教学和科研,搜集与学院专业有密切联系的专业文献,负责对书刊,资料进行一次检索,提高多种形式的服务方式。
1.加强资料采集和收集,积极与本系统科研、高校、各局情报所等单位加强联系,建立联系卡,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资料名目、数量、期限、联系人等。
2.定期向联系单位寄邮“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刊”和有关内部交换资料。
3.各种内部期刊订购由资料室拟订,按每年预算资料费中支出。
4.各教学单位因工作需要自行订购资料时,需经本系系主任审查,报馆长批准,资料送资料室分编。
5.各系在会议现场收集的资料,确有保存价值,应交资料室统一管理。文献资料验收后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财务处办理手续。
6.文献资料要验收登帐核对,应建立预定账卡和结算制度,要有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
7.文献按(中图法)图书、资料、进行分类编目,设立公务目录。
8.文献编好后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上架或送本室保密柜保存。
9.属于连续现刊,待年终期满后,再进行正式分编,在此以前可先给临时分类号或流水号,便于管理。
10.本院教职工持本人借书证或工作证入室阅览。
11.资料室文献,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确因教学、科研急需,经审批后,方可短期外借。工具书概不外借。
12.文献借阅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逾期不还者,按违章处理。
13.文献若有丢失,需赔偿相同的文献,若无法抵偿则按《北工职院图书馆赔偿规定》执行。
14.院外人员借阅文献需经馆长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
15.读者必须爱护图书,不得污损。并在指定地点阅览。
16.室内保持清洁,不得乱扔纸屑,不准吸烟。
17.资料的特点是时间概念强,要及时陈列供读者使用;作好统计工作。
18.注意防潮、防失散、防失火、室内要整洁。
19.管理人员严守国家机密,执行有关保密规定,不得违章自行其实。
20.凡印有“绝密”文献,需放在保密柜,加锁,不能随意乱放。
21.一般保密文献不准向外借阅,只能在室内阅览,也不许复印,文献内所列的保密数字,不准抄写。
22.需要看“绝密”文献者,应有主管部门证明,否则拒绝参阅。
23.凡属保密文献需销毁者,报馆长应经学院领导批准,并妥善处理。